台 州 市 椒 江 区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6)浙1002民破8号之一
2016年6月15日,本院根据台州商汇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台州市椒江振业精工机械厂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台州市椒江振业精工机械厂已停止营业,截止2016年11月8日,台州市椒江振业精工机械厂的资产总额为980000.12元,负债总额为4645191.8元。本院认为,台州市椒江振业精工机械厂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16年11月8日裁定宣告台州市椒江振业精工机械厂破产。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