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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2014年部门决算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2014年部门决算

一、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具体职责有:

1.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2. 受理不服本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3.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参与同国际司法界、国际组织之间的司法交流活动。

6.开展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7.领导人民法庭的工作。

8.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9.在审判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

10.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速录服务中心决算。

二、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2014年本年收入合计  3937.1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741.49 万元,其他收入 195.67 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2014年本年支出合计  3824.53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616.3万元、教育支出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31万元、其他支出830.9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889.8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25.81万元,项目支出1608.84万元。

2014年结转下年 193.1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73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项)事务26.77万元,主要用于业务会议、服装购置、水电费用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事务305.14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以及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事务152.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事务398.02万元,主要用于高清数字法庭建设、办案业务装备购置、人民陪审员费用、印刷费等支出。

6.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事务5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培训及办案业务用书征订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327.3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8.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事务830.92万元,主要用于诉讼档案电子化、大楼物业管理、业务装备购置、办案业务差旅费等支出。

(四)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公务接待费: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 10.14 万元,比上年下降83.77 %。主要用于接待系统单位来访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1.71 万元,比上年下降1.89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58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111.13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办案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28辆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4.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项)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目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事务: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7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事务: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事务: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014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编制单位: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201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出(按支出功能分类)
项 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3,741.49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616.3
二、专户资金   20405 法院 2616.3
三、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   2040501 行政运行 1733.7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6.77
五、其他收入 195.67 2040505 案件执行 305.14
    2040550 事业运行 152.67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398.02
    205 教育支出 50
    20508 进修及培训 50.00
    2050803 培训支出 5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7.3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27.31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27.31
    229 其他支出 830.92
    22904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830.92
    2290400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830.92
本年收入合计 3,937.16 本年支出合计 3,824.5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193.10
上年结转 80.47    
       
收 入 总 计 4,017.63 支 出 总 计 4,017.63
    填表说明:收入决算数,根据决算报表中财决01表第2栏相关数据填列,上年结转根据财决01表第2栏第26行填列;支出项目名称根据财决04表的科目名称填写,支出决算数根据决算报表里财决04表第1栏填列,结转下年根据财决01表第6栏第89行填列。

 

2014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2表
编制单位: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201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合计 3,631.76 2,082.35 1,549.41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423.79 1,753.30 670.49  
204 05   法院 2,423.79 1,753.30 670.49  
204 05 01 行政运行 1,601.33 1,601.33    
204 05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4.54   24.54  
204 05 05 案件执行 247.93   247.93  
204 05 50 事业运行 151.97 151.97    
204 05 99 其他法院支出 398.02   398.02  
205     教育支出 50.00 2.00 48.00  
205 08   进修及培训 50.00 2.00 48.00  
208 08 03 培训支出 50.00 2.00 48.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7.05 327.05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27.05 327.05    
208 05 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27.05 327.05    
229     其他支出 830.92   830.92  
229 04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830.92   830.92  
229 04 00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830.92   830.92  

填写说明:1.本表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科目细化至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科目编码和科目名称严格与决算报表一致。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根据财决07表填写,基本支出根据财决07表10栏填列,项目支出根据财决07表13栏填列。
                      合计数根据财决07表第9列填写。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根据财决09表填写,基本支出根据财决09表10栏填写,项目支出根据财决09表13栏填列。
                      合计数根据财决09表第9列填写.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编制单位: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2014年度决算数
   141.85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10.14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31.71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20.58
          公务用车运行费 111.13
填表说明:本表根据决算报表,中财决附06表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