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我院民一庭何利春法官应邀为全市旅游质监执法人员讲课,课程以“旅游投诉行政调解工作原则和法律依据”为题,对如何处理旅游投诉等问题进行了业务指导和培训。
此次讲课是由台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举办,旨在通过对全市旅游质监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质监执法队伍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投诉调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