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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工作报告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310在台州市椒江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院长  缪信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我院在区委、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扣“八项司法”工作主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共审结各类诉讼案件5422件,同比下降6.5%,审结率94.1%,执结各类案件2817件,同比上升7.8%,执结率92.2%,审、执结标的额12.6亿元。

一、服务大局强职能,全力抓好能动司法、和谐司法、民本司法和协同司法

(一)抓好能动司法,依法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继续贯彻“保稳促调”方针,强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下服务大局的意识,立足审判工作,积极延伸职能,从确保稳定、保障权益、促进发展的高度出发,依法妥善审理和执行各类涉企纠纷案件,切实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的工作,千方百计为区委、区政府分忧。在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逃废债处置工作的同时,坚持全力协助、适时介入、慎重处置的原则,做到在依法的前提下,灵活运用调解、和解和司法重整等司法调节手段,降低诉讼门槛,简化诉讼程序,加强审执兼顾,既千方百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又全力以赴帮助涉困企业渡过难关。共审结金融类、涉企业债务类案件1736件,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425件,同比分别上升69.5%13.9%

(二)抓好和谐司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刑事审判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刑事案件8011261人,同比分别下降3.1%2.7%。在审结的刑事案件中,抢劫、故意杀人、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333545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826人,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810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76万元。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73,判处缓刑、管制或单处附加刑的245人,本院决定逮捕35,依法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2,为71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判处未成年犯109人,继续探索法官寄语、判后释法等做法,做好社区矫正、跟踪回访等审判延伸工作,受到省高院充分肯定。

民商事审判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254件,同比下降7.2%。其中人民法庭办结392件,同比上升21%。加强调解工作,特别是对涉及困难企业的债务、合同、劳资等纠纷,尽可能通过协商等方式实现互利共赢,案结事了。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44.2%,其中人民法庭调解撤诉率为51.3%。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为77.8%

行政审判注重发挥协调工作机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6件,同比下降7.9%,其中经法院协调和解、撤诉的11件,占30.6%。受理审查行政非诉案件324件。注重通过以案说法、司法建议、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法制宣传,努力改善司法环境。着力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去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55人。

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加强与区政法委、信访局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处理涉诉信访案件,重点解决赴省进京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等难点问题,实现全国“两会”和国庆六十周年庆典期间零进京上访的目标

(三)抓好民本司法,切实保护涉案民生

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充分发挥立案大厅各项功能,继续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揽子”告知制度,坚持中层干部轮流导诉,坚持快速、及时的立案制度,深化落实各项为民便民措施,我院立案接待大厅分别被命名为全省法院文明窗口、全区文明示范窗口和区“巾帼文明岗”。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145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52.8万元,对7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7.8万元。对涉及农民工、残疾人等诉讼案件,开通从立案到执行的“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繁简分流和案件速裁等工作举措,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刑事、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分别为60.2%72.6%

妥善审理涉及民生的案件。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医疗纠纷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关乎民生的案件,维护受害方合法权益,审结上述案件252件。审结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592件,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和离婚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稳妥处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案件、矛盾易激化案件、群体性案件及信访热点案件,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积极疏导、协调,促使当事人和解或自动履行。如对台州三菱药用包装有限公司系列债务以及追偿劳动报酬案件的妥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大力加强执行工作。坚持经常性执行工作与集中执行、专项执行、突击执行等相结合,先后开展了春季集中执行、计划生育案件、金融案件专项执行,对劳动者工资报酬等涉及民生方面的案件优先执行,全年共执结此类案件158件,为申请人追回工资、挽回损失168.75万元。同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对排查出来和新发现的133件有财产案件和92件重点案件全部执毕。

(四)抓好协同司法,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继续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机制,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的联系和配合,共同做好化解矛盾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新的调解审判机制,共组织立案调解、诉前调解136件。椒北法庭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时调处各类易激化纠纷,被评为“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在区委的重视下,将执行工作纳入镇街道综治目标考核,狠抓综合治理执行难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探索完善曝光、集中查询、执行联络员、公安检察协助执行等一系列执行联动、威慑的运作机制,逐步建立全区执行诚信体系。在全年曝光的107人中,15人履行了法律义务,同时通过集中向金融、车管、房管部门查询,节约了资源、提高了效率。

注重“立审执”兼顾。严格立案审查标准,慎重受理涉稳案件,对轻微刑事案件和民间纠纷,立足构建和谐社会,多做调解工作。加大诉讼保全力度,共办理诉讼保全案件553件,同比上升11.9%。在诉讼保全过程中,涉及企业的,视情灵活采取保全措施,避免机械执法。对暂时资金短缺但仍在正常经营的涉诉企业,慎用静态查封、资金冻结等保全措施,尽可能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对案件审判、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5条,均得到采纳和反馈。

二、完善机制强管理,切实抓好规范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和基础司法

(一)抓好规范司法,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继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对“庭前、庭中、庭后”进行全方位的规范,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努力办好每一件案件。刑事审判严格审查立功情节,规范立功材料的移送程序,在立功的认定上,遵循法定性、自动性、时间性和功利性原则,进行严格的甄别审查,依法作出认定与否的裁断。

完善审判质效管理机制。依托审判、执行质效评估平台,经常性开展审判质效运行态势分析,查找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关整改措施,确保收结案均衡和良性发展。加强审判流程监管,依托信息网络功能,每月通报收结案总体情况、个人办案进度情况,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经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案件13件,改判案件13件,均占办结案件数的0.24%

(二)抓好阳光司法,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强化审判权执行权的内部阳光运作。加强院长、庭长监督指导办案的管理职责,院长、庭长在尊重独任法官和合议庭依法行使审判职权的基础上,通过审核法律文书、要求合议庭复议、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等方法,认真履行办案管理职责。规范案件评查、督查工作,共评查案件5206件,其中退回补正785件;督查案件25件,未发现违法裁判和超审限案件。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共办结再审、复查案件7件,其中1件予以改判,3件裁定再审。

落实审判执行的对外公开。全面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办案纪律公开等制度,使审判的全过程能够公开的一律公开;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建设,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引导、使用和管理,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各类案件陪审11932060人次;认真对待新闻舆论的监督,强化司法宣传工作,有效扩大社会影响。推行“阳光执行”,让当事人参与执行流程的各环节和各阶段,同时向当事人告知权利义务、执行风险、强制执行措施等,强化当事人的监督和配合。

(三)抓好廉洁司法,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廉政建设。坚持“廉政教育日”制度,积极探索反腐倡廉教育新方式,与区纪委一起,共同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制度,拓展警示教育活动的内容。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通过报纸、电台等向社会公布举报录音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重视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举行了“廉心永恒”的主题演讲比赛,组织了“保持司法廉洁,助推科学发展”的征文比赛、“我为廉洁进一言”等“五个一”活动。我院被评为市、区两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着力改进审判作风。以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省高院提出的浙江“法官职业四要”和上班时间、公务活动统一规范着装的规定,加强作风效能和院风院纪建设,院领导带队先后8次对全院干警、工作人员在遵守庭审纪律、庭审规范、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巡查。并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在810月组织开展了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

(四)抓好基础司法,积极服务审判一线

推进队伍综合素质建设。紧密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部署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活动,着力增强政治素质。通过疑难案件研讨、业务讲座、调查研究、审判经验交流、高学历教育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法官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去年以来又有8法官获得法律硕士学位,目前我院达到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占法官总数的19.4%,提前完成了省高院提出的学历教育任务。全院争先进位意识日渐浓厚,全年共有22个集体和49人次受省、市、区表彰,队伍整体形象不断提升。

加强后勤保障服务。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重视支持下,审判综合大楼工程已于去年128日顺利开始施工。推进信息化建设,数字法庭已进入试运行阶段。积极做好物质装备建设、后勤保障和司法行政管理等工作,努力改善办案、办公和生活条件。继续巩固“省级模范五好法庭”争创成果,努力提升人民法庭工作水平

三、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落实人大决议和决定,切实改进各方面的工作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的审判执行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络,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视察工作和旁听庭审等方式,虚心听取意见,努力改进工作。全年共邀请了85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监督了9件案件的开庭审理,对去年区“两会”期间涉及法院工作的2件人大议案、4件政协提案,落实专人认真办理,妥善答复。

各位代表,区法院工作能够取得一定的成绩,并荣获区级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称号,这是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区四套班子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要求还没有完全自觉地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队伍的司法能力、作风与严格公正文明的司法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个别法官的业务能力提升不够快,业务知识更新缓慢,在某些具体的审判和执行环节上行为还欠规范。三是审判管理尚存在薄弱环节,个别案件运行环节抓得不够紧,审理周期偏长,审判效率不够高等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司法保障机制与日益繁重的司法任务还不完全适应,案多人少、一线干警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的状况依然突出,加之现有审判、办公条件及装备建设滞后,严重制约了审判工作的开展。五是一些当事人借助网络向法院施加压力、媒体炒作司法现象时有出现暴力抗法、扰乱法庭秩序和“执行难”等问题仍然存在等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0,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区七届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牢牢把握宏观形势变化和群众司法需求,践行“八项司法”,深化“三项承诺”,强职能、促规范,抓队伍、夯基础,努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全面推进“五区”建设,努力实现椒江的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和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着力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核心,进一步抓党建促队建,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突出抓好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全面加强党员队伍和法院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院、庭两级班子建设,院、庭领导要努力作好表率,带好队伍。以思想政治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队伍素质,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人民满意机关”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浙江“法官职业四要”,切实践行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做好新一届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继续狠抓廉政建设,落实和完善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坚决落实“五个严禁”,健全审判权执行权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特邀廉政监督员对审判工作监督的作用,使社会监督纳入常态化轨道。

(二)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题,进一步抓审判促公正,切实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高度重视国际金融危机形势的变化,高度重视能动司法的作用,高度重视司法政策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法院工作,妥善审理在稳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中发生的各类纠纷案件以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加大对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积极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创业创新。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政策,依法惩治犯罪,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和行政案件,进一步重视解决好涉诉信访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丰富便民利民举措,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大执行力度,着力解决执行不力不公、不规范等问题,大力推动以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为重点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建设,努力实现争取社会力量、整合内部资源最大化,维护法制权威和司法公正。

(三)以建立完善审判执行质效评估体系为依托,进一步抓管理促规范,继续推进审判工作机制创新

继续深化审判工作机制改革,整合审判工作监督力量,努力建立相互制衡、运转高效的审判管理体系,促进公正审判,文明司法。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坚持办案情况通报制度,对案件审判、执行运行过程实施全程跟踪、有效监督。继续强化审判组织的职能作用,同时充分发挥院、庭长对案件审判的监督指导作用,把强化职责与加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深化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调配审判力量,不断激发队伍活力。继续依托全省办案质量效率评估数据平台,狠抓办案质效管理,完善审执态势分析机制,及时查找办案薄弱环节,并及时落实措施予以改进

(四)以加快审判大楼建设进程和启用数字法庭为契机,进一步抓基础促保障,全面推进法院自身的科学发展

继续依靠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重视与支持,加快审判综合大楼建设进程,确保工程质量。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正式启用数字法庭,全面提升法院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积极依靠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关心,努力争取从优待警有关规定的落实,逐步改善办案办公条件。积极改造安保设施,落实人员力量,确保机关安全和干警人身安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与媒体、网络的民意沟通和法制宣传,积极应对网络舆情,着力提高涉案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和应对能力。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将继续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求真务实,同心协力,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区“两个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