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部署,2024年9月10日至11月2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椒江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10日,市委第六察组向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椒江法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和重大机遇,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意识,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整改的重要指示、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具体整改工作,层层传递压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6大方面20项具体问题,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最终形成巡察整改方案和“四张清单”。对具体问题整改由党组书记、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领导落实推进,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式”推进、“销号式”落实,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结果。三是加强跟踪督办,提升整改实效。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多次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并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推进会分析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对推进工作不力、整改进度不达预期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部门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同时严控销号标准,加强审核把关,对任务没完成、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不予销号,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亲自部署整改工作,亲自参与整改过程,亲自督促问题整改,亲自验收整改成效,推动全院形成上下一心、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诚恳接受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巡察反馈的所有问题,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在党组(扩大)会、全院干警大会等场合多次强调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并严格督促提醒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好巡察整改“一岗双责”,推动巡察整改落地生根。二是靠前指挥,带头挂帅。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扛责任、抓落实。多次研究讨论并亲自审定巡察整改方案和“四张清单”,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督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三是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带头在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上下功夫,把整改落实融入法院日常工作,使“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融合、一体推进。通过建立健全符合法院工作实际的规章制度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以制度建设成效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六方面2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新制定制度14项,修改完善制度6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要论述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抓实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2025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今年以来,院党组开展“第一议题”学习9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专题研讨6次。二是加大终本出清力度。对执行干警开展终本出清专项考核,并定期通报完成情况。持续开展执行案件“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加大执转破程序适用力度,力推执行老案出清。今年以来,出清执行案件和执行到位金额均居全市第一。三是加强不动产带租拍卖管理。对不动产存在租赁等权利瑕疵的在拍卖中显著标示。对执行标的存在租赁权争议的,除双方一致同意外,一律适用执行异议程序审查。
2.针对“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举措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依靠党委政府,压实主管部门职责。推动区政府出台消费预付卡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管,共同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已化解预付式消费群体性纠纷3批550余件。二是与区社会治理中心建立“双向”派驻机制,邀请人民调解员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调解工作,并加强调解指导,提升先行调解成效。三是完善住建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与区住建、区综合执法在联席会议、风险预警、判例指引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化解房地产风险。今年以来,已化解群体性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3批150余件。四是完善金融共享法庭建设,主动对接辖区金融机构及银行业协会,促使金融机构加大调解资源的投入,新增金融纠纷专职调解员,提升金融纠纷调解成果。五是加大“以保促调”运用力度,对涉案标的不大、法律关系明确的民商事案件,积极向当事人阐明财产保全对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促使当事人主动调解。今年以来,已运用“以保促调”化解纠纷86件。
3.针对“化解矛盾纠纷、稳定信访生态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区社会治理中心、共享法庭等基层解纷资源运用,加强涉诉信访沟通联络,以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助推信访案件源头化解。今年以来,信访件同比减少17%。二是严控审执各流程节点,深化审判辅助事项集约化改革,推动案件流转精准高效。加大阅核制、四类案件监管等制度运用,不断提升案件质量。三是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做好判后答疑,对可能涉及信访案件开展当面释法说理,切实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四是开展信访接待培训,进一步提升信访化解水平。严格落实“院领导接待日”接访制度,每月安排1名院领导在诉讼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今年以来,当场成功化解信访问题23件。五是完善信访处理机制,明确信访件所涉相关部门负责人需亲自把关、跟踪信访处理情况,并对重大信访案件采取院领导包干制度,由信访案件所涉部门分管领导亲自挂帅、持续跟踪。六是强化信访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召开全院信访案件会商会,专题研究、督查信访案件办理情况。今年以来,已召开会商会3次,共研究、督查信访案件化解情况24件。
二、关于“贯彻‘立审执’一体化理念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立案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立案规范化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做到起诉材料法定期限内审查,缺失材料一次性释明告知,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提升立案服务水平,为当事人提供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性文本,减轻诉讼压力。开展立案人员业务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等培训,助推立案服务规范化。二是完善导诉制度,规范“导诉台”和“律师咨询台”运行,充分发挥诉前指导、法律咨询等功能,引导当事人积极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加强示范判例引领,对群体性纠纷,主动与当事人沟通,选取典型案件先进入审理程序,并作为批量案件调解的参考依据。今年以来,已对16批群体性案件适用示范性诉讼。四是持续开展清案攻坚专项行动,加大未结案件清理力度,截至4月30日,结案数同比增加116.5%,完成预期工作目标。五是规范诉调衔接机制,并指定专人专岗管控流程。对同意调解的案件,及时引导至调解组织。对调解失败或不同意调解的案件,立即转入审判程序,严禁拖延立案。
2.针对“推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4+1”类案件监管,压实院庭长监督职责,并在审判实践中加大对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等资源运用,提升案件质量。今年以来,纳入监管的案件同比增长160.4%。二是召开审判工作专题学习会,逐案研讨近4年发改案件并分析总结。在全院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培训会,组织干警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理解与适用》自学活动,进一步提升化解乡村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与上级法院沟通,共同研讨前沿法学理论及实务工作,优化司法审判工作。
3.针对“执行工作不够细致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责任意识教育,要求干警始终秉承“如我在诉”理念,进一步提升主动核查案件履行情况的责任感。二是建立执前履行情况核查机制,要求审判部门及时核查当事人缴纳款项情况,并反馈至执行部门。同时,定期公示案款未发放清单、案款发放情况,督促经办人及时发放案款。三是加强执前督促履行,通过判后电话回访、执行立案前督促等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降低申请执行率。截至4月30日,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四是对已履行完毕的案件,同步核查执行措施解除情况,开展已结案件执行措施专项排查,避免已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生产生活受到影响。
三、关于“以法治力量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争先创优意识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判前判后均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增强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认同感,促进服判息诉率提高、民事行政上诉率降低。截至4月30日,服判息诉率、民事行政上诉率同比提升4.5个百分点和下降4.1个百分点。二是开展积案清理专项行动,每周定期发布案件收结存情况,并对进展较慢的部门进行提示,促进办案效率提升。截至4月30日,同期结案率居全省前列。三是每月召开审执质效分析会,由审管办专题分析研判各部门各项指标情况,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查摆问题、表态发言,分管院领导开展点评并部署下阶段工作。一季度全院各项质效指标均优于合理区间。四是充分发挥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集体讨论优势,严格落实关联案件和类案检索制度,促进裁判规则及法律适用标准统一,确保案件质量。五是积极培树典型,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涌现出“现代都市区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现代都市品质提升工作中突出贡献个人”等先进模范。
2.针对“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化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开展房地产企业破产“一类事”改革项目,联合多部门妥善处置房企破产案件,将“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实行商事案件集合资源、集约事务、集中审理“三集快审”,提升办案效率。截至目前,买卖合同纠纷平均审理天数、平均执行天数均低于全市均值,居全市前列。三是开展案由录入专题培训,提升案由录入规范性、准确性,确保审执案件的立案、结案案由录入与裁判文书保持一致。加强数据核查通报,对已结案件开展数据专项质量检查,及时督促整改,提升立案规范化与数据准确性。
3.针对“涉案物品和部分款项清理处置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全省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专项清理整改实施办法,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清理工作的时间节点与责任人,现已对涉案物品进行分类处置。二是健全涉案物品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使用“刑事办案一体化”系统,实现刑事涉案物品入库、保管、调度、流转、处置等事项全闭环监管;对不通过“刑事办案一体化”系统流转的涉案物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登记、保管、移送和处置等台账记录,做到全程留痕。三是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人专岗,负责诉讼费用的结算、催缴及移送执行工作,提升办理效率。四是将案件款项工作纳入质量与效率数据管理体系,定期发布执行案款平均发放天数、案款余额、延期发放案件数量等重要指标,提升案件款项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4.针对“案件办理瑕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并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截至目前,已随机抽取250余件已结案件开展评查,未发现瑕疵案件。二是全面落实案件阅核制,加强院庭长对疑难复杂、重大敏感等案件监管。今年以来,院庭长已阅核案件1190件。三是建立取保候审时效审查机制,在刑事立案或决定延期审理时同步审查被告人取保候审剩余期限。四是规范刑事审判涉案财物处置,将涉案财物处置作为庭审调查、讨论的重要内容,认真听取检察机关和当事人的意见,并予以积极回应。五是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专题学习会,组织干警学习取保候审、财产没收等制度规范,并就相关案件开展专门研讨。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法官行为规范》《文明用语规范》等规定深入学习活动,通过信访投诉典型案例剖析、窗口服务标兵经验分享、群众沟通技巧培训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全体干警文明工作意识。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在司法服务中热心接待、耐心倾听、细心解答,做到政策依据讲清、法律程序理清、权利义务说清、后续路径厘清。三是明确涉服刑押解再审等特殊或重大案件办理规则,不得因争议而搁置案件处理,必须在发回、指令再审三日内立案,同时在立案后一个月内自行对接押解。
2.针对“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内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三个规定”填报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廉政谈话一项重要内容,并由院领导带头开展信息填报工作,实现以上率下。二是加强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三个规定”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细则》,并针对新入职人员开展专题岗前培训,推动全体干警主动填报意识不断提升。三是做好日常监督和提醒工作,每月通过短信集中提醒、部门廉政监督员定向提醒、业务管理员一对一提醒,不断规范填报要求。四是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情况通报机制,截至目前,已发布填报情况分析5次,在各类工作联络群中通报填报情况10期。
3.针对“内控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修订本院岗位廉政风险点,对重新确定的风险点逐一明确所涉岗位人员,风险防控责任人,进一步完善防控机制。二是组织全体法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等警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指定专人负责登记管理查验枪证、持枪证等工作证件情况,确保警械使用严格规范。三是建立健全督察体系,结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工作,成立督察工作委员会,由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担任督察长,审管办副主任、机关纪委书记担任专职督察员,牵头日常督察工作,完善督察工作制度,由职能部门对具体的业务进行督察,进一步强化内部督察工作。
4.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出台《2025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制定主题党日年度计划,明确主题、时间、学习范围等主要内容,并规范做好各项记录。二是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统筹做好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交心、对照检查、原因剖析、整改落实等系列工作。三是明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纪律,要求认真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真正达到转作风、强团结、促工作的预期效果。四是组织开展“赓续垦荒精神、重温入党誓词”活动,进一步夯实初心使命。
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干警队伍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开展干警分类分层考核,将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纪律作风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干警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将制度建设转为治理效能。二是加强巡查监督力度,持续开展干警纪律作风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已发布巡查通报4期。严格落实廉政警示约谈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实现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部门干警全覆盖。强化警示教育力度,持续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活动。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院党组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针对“对干警纪法教育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作风提升专项活动,全面查摆干警工作及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二是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将法院系统及本地区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作为警示案例,引导全体党员干警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开展“跟着总书记读好书——悦读时代
阅动椒法”讲书荐书、椒法讲堂、青法论坛等特色学习活动,进一步促进党纪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开展个人事项兼职排查、发放廉政家书等,以“严格执纪+暖心提示”形式,持续释放“零容忍”的强烈信号。四是召开党组专题剖析会,要求深化队伍纪律教育,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切实筑牢思想防线。
3.针对“专业化人才队伍力量配备不够均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院党组会对专业化人才队伍开展分析研判,并根据全院案件及人员情况,优化办案法官配备。二是配齐配强民商条线审判力量,新入额4名员额法官全部充实到民商审判业务部门,新进的8名法官助理半数充实到民商审判业务部门。三是充分运用现有编制数,加大专业化人才招录,扎实开展2025年公务员招录相关工作。
六、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超标准收支工会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落实问题整改,全面梳理我院工会费的计提情况。严格对标区财政年度部门预算对工会费计提要求,规范落实工会费计提,不断强化工会费预决算公开和执行的刚性。超标准提取的已上交区财政,杜绝再次发生超标准提取工会费问题。二是组织学习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以及我区相关规定,明确工会经费的管理原则和使用范围,提升经费规范化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八个不准”要求,规范经费支出的范围和标准。三是健全工会工作机制,召开工会委员会工作例会3次,明确了2025年度职工健康体检等方案,并审议了2024年度工会费决算报告,推动工会费预决算公开透明。
下一步,椒江法院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聚焦政治建设,推动思想认识再提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两个结合”“六个必须坚持”中牢固树立正确司法理念,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的工作要求真正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做实做细“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持续加强机关党委、党支部建设,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聚焦遵规守纪,推动从严治党再提升。严格落实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坚持党管干部,规范选人用人环节,大力弘扬“六干”作风,进一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激发干警创业热情。加强干部日常监管,全面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聚焦建章立制,推动整改成效再提升。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确保整改问题全部落地见效;对已经取得整改成效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深化对整改成果的总结、转化和提升,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以制度立规矩、促规范、提质效。四是聚焦统筹结合,推动成果运用再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动摇,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坚持统筹兼顾、优化协调,持续推动巡察整改与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等工作有机结合,与区委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化解矛盾风险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审判执行工作的新思路、提升法院队伍素质的新举措,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为高质量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续写中国式现代化椒江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8108109;邮寄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233号椒江区人民法院913室,邮编:3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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