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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1002破38号之一台州阿基米德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案号:(2021)浙1002破38号之一
 公告时间:2022-03-30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2021)浙100238号之一

2021127日,本院根据浙江中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台州阿基米德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14日指定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查明,台州阿基米德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债总计43983元,已经发生的破产费用计872元,现仅有财产9.56元,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台州阿基米德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不能支付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330日裁定宣告台州阿基米德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因台州阿基米德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未提交公司财务账册等重要文件,故无法对台州阿基米德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在终结破产程序后,相关权利人可依法台州阿基米德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员主张相应的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