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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1002破24号之一李昌利个人债务清理终结公告
 案号:(2021)浙1002破24号之一
 公告时间:2021-11-29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2021)浙100224

在债务清理期间,李昌利的法定继承人李承富、李一航不主动配合接受管理人调查、质询,符合终结债务清理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1129日裁定终结李昌利的债务清理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