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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1002破10号台州市椒江绿速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案号:(2021)浙1002破10号
 公告时间:2021-08-08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2021)浙100210号之一

202158日,本院根据台州市黄岩立臻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台州市椒江绿速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513日指定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管理人。查明,台州市椒江绿速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负债总计432737.35元,已经发生的破产费用计860元,而目前可供清偿的财产计24.25元。本院认为,台州市椒江绿速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88日裁定宣告台州市椒江绿速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因台州市椒江绿速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未提交公司财务账册等重要文件,故无法对台州市椒江绿速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在终结破产程序后,相关权利人可依法向台州市椒江绿速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员主张相应的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