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1002破7号台州谦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并终止和解程序公告
案号: | (2021)浙1002破7号 |
公告时间: | 2021-07-14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浙1002破7号之二
2021年4月21日,本院根据喻星诚的申请裁定受理台州谦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5月13日指定浙江安天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清算期内,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7月14日裁定认可债务人台州谦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全体债权人达成的和解协议并终止台州谦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解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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