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1002民破00009号州市椒江汇丰精工机械厂达成和解协议并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案号: | (2016)浙1002民破00009号 |
公告时间: | 2021-05-31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浙1002民破00009号之二
2016年6月15日,本院根据台州商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曾用名台州商汇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台州市椒江汇丰精工机械厂破产清算一案。2016年6月22日,本院依法指定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清算期内,台州市椒江汇丰精工机械厂与台州商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5月31日裁定认可台州市椒江汇丰精工机械厂与债权人台州商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达成的和解协议并终结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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