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州 市 椒 江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浙1002破16号之一
2019年6月19日,本院根据浙江同康酒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台州金顶鹤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台州金顶鹤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已停业,根据管理人的调查,截至2020年9月5日,台州金顶鹤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50643.73元,负债总额为5245092.87元。本院认为,台州金顶鹤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9月7日裁定宣告台州金顶鹤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二○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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