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州 市 椒 江 区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0)浙1002破15号之一
2020年3月26日,本院根据浙江沃兹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了浙江沃兹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浙江沃兹科技有限公司已停业,根据管理人的调查,截至2020年7月3日,浙江沃兹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1417984.56元,负债总额为68441484.60元。本院认为,浙江沃兹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7月3日裁定宣告浙江沃兹科技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二○年七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