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州 市 椒 江 区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浙1002破17号之一
2019年4月17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罗仙桔的申请裁定受理台州欧士凯新时代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本院审理。查明,台州欧士凯新时代置业有限公司已停业,根据2019年9月17日债权人会议的核查,以及管理人的调查,截至2020年5月11日,欧士凯公司的资产总额为6263590.62元,负债总额为210982032.59元。本院认为,台州欧士凯新时代置业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5月12日裁定宣告台州欧士凯新时代置业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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