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破产公告
(2019)浙1002破17号台州欧士凯新时代置业有限公司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案号:(2019)浙1002破17号
 公告时间:2020-05-28
 

台 州 市 椒 江 区人 民 法 院

      

2019)浙100217号之二

台州欧士凯新时代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执行本院裁定认可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其在分配完结破产财产后,向本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的执行报告,并提请本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因破产人及其清算义务人未提供完整的财务账册等资料,致使管理人无法进行全面清算。目前破产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清偿,应当依法终结破产程序。在终结破产程序后,相关权利人可依法向台州欧士凯新时代置业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员主张相应的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0528日裁定终结台州欧士凯新时代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