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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1002破20号台州市金巢广告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案号:(2019)浙1002破20号
 公告时间:2019-10-17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220号之一

2019730,本院根据陈方建的申请裁定受理台州市金巢广告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1989日,本院依法指定浙江安天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清算期内,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已于20191012日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本院于20191017日裁定认可债务人台州市金巢广告有限公司与全体债权人达成的和解协议并终结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