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州 市 椒 江 区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5)台椒商破字第1号之一
2015年8月3日,本院根据台州市隆源纺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台州市隆源纺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台州市隆源纺业有限公司已停业,根据2018年11月21日债权人会议的核查,以及管理人的调查,截至2018年11月28日,隆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3970367.53元,负债总额为105964568.12元。本院认为,台州市隆源纺业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18年11月30日裁定宣告台州市隆源纺业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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