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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陈明月交通肇事案的审理情况

328上午,椒江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记者通报了备受社会关注的陈明月交通肇事案的审理情况。中央电视台、浙江法制报、都市快报、钱江晚报、浙江工人日报、台州电视一套、二套等媒体和记者应邀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当日,陈明月交通肇事案已由椒江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陈明月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新闻发布会上,椒江法院向媒体和记者介绍了该案的基本情况、陈明月的身份简介、死者及家人的一般情况、该案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在新闻发布会上,相关新闻媒体记者还就相关案件情况进行了提问,椒江法院新闻发言人都一一作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