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纳诉讼费用须知
打官司需要交纳必要的诉讼费用。如果您无力交纳诉讼费用,而您又急需寻求法律的保护,您可以向法院申请缓减免诉讼费用。
A 诉讼费的种类
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
1、案件受理费是指法院决定受理案件时,起诉方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交纳的费用。一般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1)财产案件受理费:
级数 |
标的额 |
费率 (%) |
增加数 |
1 |
不超过1万的 |
|
50 |
2 |
超过1万至10万的 |
2.5 |
-200 |
3 |
超过10万至20万的 |
2 |
300 |
4 |
超过20万至50万的 |
1.5 |
1300 |
5 |
超过50万至100万的 |
1 |
3800 |
6 |
超过100万至200万的 |
0.9 |
4800 |
7 |
超过200万至500万的 |
0.8 |
6800 |
8 |
超过500万至1000万的 |
0.7 |
11800 |
9 |
超过1000万至2000万的 |
0.6 |
21800 |
10 |
超过2000万以上的 |
0.5 |
41800 |
受理费=标的额×本级费率+本级增加数 |
例如:您打的是债务官司,张三向您借了15万元,您告他还钱,您需要预交的诉讼费是:150000元×0.02+300元=3300元
(2)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有很多官司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比如:收养、侵犯名誉权案件等,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件交纳的,具体收费办法是: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名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财产争议的,财产总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5万元,不满1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5%交纳。
(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0——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4)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5)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6)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7)破产案件,按照破产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30万元。
(8)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2、申请费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按规定交纳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1)申请执行类:
申请执行费在执行立案时先不预交,在执行终结后,从执行到的标的中优先抵付。
级数 |
标的额 |
费率 (%) |
增加数 |
1 |
不超过1万的 |
|
50 |
2 |
超过1万至50万的 |
1.5 |
-100 |
3 |
超过 50万至500万的 |
1 |
2400 |
4 |
超过500万至1000万的 |
0.5 |
27400 |
5 |
超过1000万以上的 |
0.1 |
57400 |
申请执行费=标的额×本级费率+本级增加数 |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2)财产保全类
财产保全申请费在提出申请时交纳。
3、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
级数 |
标的额 |
费率 (%) |
增加数 |
1 |
不超过1万的 |
|
30 |
2 |
超过1万至50万的 |
1 |
20 |
3 |
超过 50万至500万的 |
0.5 |
520 |
保全申请费=标的额×本级费率+本级增加数(最多不超过5000元) |
B 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和免交
所谓缓交,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暂时无力交纳诉讼费用,向人民法院申请延缓交的时间,待有能力时交纳。
所谓减交,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无力交纳全部诉讼费用。经申请后,人民法院准予适当减少应交纳的诉讼费用。
所谓免交,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无力交纳诉讼费用,经申请后,人民法院准予不交纳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申请缓、减、免时,当事人应提交书面申请书,写明理由,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
C 不需交纳诉讼费用的条件
与免交诉讼费不同,有些案件无需当事人申请,法律明确规定不需交纳诉讼费用。不交纳诉讼费用案件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部分特别程序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部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和提审的案件等,比如:您不服我院做出的终审判决,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再审,您无需再交纳诉讼费。但是如果申请再审是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为由,则应当交纳相应的诉讼费用。另外,如果您对一审判决没有上诉,一审法院文书生效后再提出申请,法院经审查决定提起再审的,您应该按照有关规定预交诉讼费。
D 诉讼费用的负担
诉讼费用到底由谁来出,要等案件审理结束后,才能最终确定。
一般来讲,一审案件诉讼费用由败诉人负担。但需要注意的几种特殊的情况是:
(1)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减半收取诉讼费用。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
(4)申请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第二审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
(1)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2)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分担。
(3)上诉后撤诉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
(4)二审改判的案件,应当相应调整双方当事人一审诉讼费用的负担。
(5)经人民法院再审或提审的案件,如认为原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的,依法进行改判的同时对诉讼费用一并改判。
E 诉讼费用异议的复核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或计算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院长申请复核。
F 诉讼费用预交方法
当事人凭人民法院开具的缴费凭证,到本院指定代理银行交费。当事人在履行交款义务后,请妥善保管交款凭证原件,以备核对,便于开具或换取诉讼收费专用票据(预收)收据。
就诉讼费用的有关问题,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详尽规定,请您参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