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州 市 椒 江 区 人 民 法 院
涉案款项认领公告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返还被害人涉案财物,现将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联系的被害人予以公告通知。请相关被害人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一年内,联系本院办理领取手续。
联系电话:88108077
特此公告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被害人名单
序号
|
被害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可领款金额
|
1
|
刘汉琛
|
5226**********0019
|
7690元
|
2
|
徐伟
|
3310**********4919
|
7000元
|
3
|
孙红云
|
3601**********0311
|
8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