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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1002破25号之一陈丰飞个人债务清理终结公告
 案号:(2021)浙1002破25号之一
 公告时间:2021-11-30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2021)浙100225

在债务清理期间,陈丰飞管理人查明陈丰飞对外享有债权,而陈丰飞的法定继承人与债权人无法就陈丰飞的债权达成一致协议。陈丰飞的债权人不同意就陈丰飞的债务进行整理,故本院终结债务清理程序,交由执行部门恢复执行程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1130日裁定终结陈丰飞的债务清理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