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州 市 椒 江 区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浙1002破6号之一
2019年2月15日,本院根据浙江迅定钢铁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了浙江迅定钢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浙江迅定钢铁有限公司已停业,根据管理人的调查,截至2020年7月16日,浙江迅定钢铁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64956118元,负债总额为235957559.77元。本院认为,浙江迅定钢铁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7月21日裁定宣告浙江迅定钢铁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