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个人债务清理公告
(2020)浙1002破30号吴彩青个人债务清理终结公告
 案号:(2020)浙1002破30号
 公告时间:2020-09-21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100230号之一

在债务清理期间,吴彩青本人经管理人通知后未出席债务清理听证会,亦不配合管理人调查,符合终结债务清理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921日裁定终结吴彩青的债务清理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