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1002破34号牟英莺个人债务清理终结公告
案号: | (2019)浙1002破34号 |
公告时间: | 2020-11-30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浙1002破34号之一
在债务清理期间,牟英莺管理人对债务人牟英莺的财产状况、债权债务进行了全面调查,牟英莺因股票、期货等投资失败负债,在债务清理期间,未如实向本院及管理人申报全部财产及收入情况,且存在个别清偿行为,不符合债务清理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11月30日裁定终结牟英莺的债务清理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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