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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为民阳光立案 公平公正构建和谐
——2010年度二等功集体立案庭先进事迹
    “椒江法官千里送薪,既圆满地执行了法院判决,更重要的是,忠实地实践了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维护了台州良好形象。希望全市法院系统以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推进法官队伍建设上新台阶,司法公信力提高到新水平。”这是台州市委副书记肖培生看了媒体报道后于2010年5月22日为椒江法院立案庭作的批示。三年来,该庭把审查立案、立案调解、诉讼保全、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管辖异议审查和信访工作作为司法为民的实现方式,发挥服务窗口功能,化解社会矛盾。三年来,该庭共审查立案 23175件,调解结案1051件,诉讼保全 1347件,审查管辖异议94件,对外委托评估拍卖鉴定1198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54件,无一因工作不慎出现社会不稳定问题。2008年1月,该庭被省高院授予“文明窗口”称号;2010年1月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1月被台州市中级法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2008年12月被台州市椒江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文明示范窗口”; 2009年5月,被椒江区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命名为区级“巾帼文明岗”; 07、08、09年连续三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荣誉。中央电视台和《人民法院报》等11家媒体对该庭的事迹相继作了报道。
一、完善便民措施,提升服务质量
    针对原来立案场所面积窄小、条件简陋、功能不全的现状。该庭牢固树立为民理念,克服经费等困难,于2007年6月建起了100多平方米的立案接待大厅。设有刑事、民商事、行政、保全、执行等立案窗口,并设立银行收款和诉讼费预收、结算、退费窗口,设置了当事人书写区、等候区、导诉台。配备电脑、传真机、电话机、复印机、电子触摸屏、互联网接口、写字台、电视机、诉讼指导资料架,给群众提供了查阅、咨询、投诉、诉讼指导、风险告知、资料证据收转、传真、复印等辅助性服务功能。设立独立的信访接待室和独立的立案调解室,实行“一站式”柜台服务,既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官间的距离,又便于快速、高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规范制度运行,强化职业修养
    随着立案接待大厅的建成,该庭及时制定了《立案接待大厅工作指责》、《立案大厅工作纪律》、《导诉制度》、《一站式服务制》等十项制度,使立案接待大厅的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同时注重加强干警的素质教育,通过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学习的有机结合,积极参加院里组织政治教育活动,观看反腐败电教片,进行观后感讨论,通过经常性、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从思想上筑起道德和自觉遵守纪律两道防线,形成了队伍的凝聚力和团队意识,化为工作中的动力,使当事人感受到“舒心、安心、放心”。
三、创新多项举措,解决群众诉求
    立案接待大厅不断创新举措,确保窗口依法、文明、规范、高效运行。一是做到案件不在窗口受耽搁,努力缩短非审理限用时。自运行以来,共立案29862件,立案周期从以前的平均3.67天提高到随到随立,让有诉求群众在5分钟内就可办妥相关立案手续。二是突出立案调解的功能,抽调有丰富民事调解经验的女性副庭长负责立案调解工作,尽量使矛盾纠纷在立案窗口得到化解。
四、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该庭不断转变司法工作理念,在畅通诉讼渠道的同时,努力化解信访积案,并利用立案调解的工作平台,充分发挥诉讼保全的作用,积极参加突发性和群体性案件的处置,变被动司法为能动司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第一,确保有诉求的当事人随到随立的同时,在立案窗口开设残疾人诉讼“绿色通道”和“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对残疾人和军人及其家属的诉讼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有诉求当事人不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扩大救助范围,对城市“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以及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孤儿等一律免交案件受理费;简化司法救助程序,当事人只要能够提供乡、镇政府或其他相关单位出具的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起诉时可以申请缓交诉讼费;完善了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机制,对已经接受法律援助的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的,不再审查其是否符合经济困难情形,直接作出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相关诉讼费用依法缓交、减交或免交。
    第二,积极做好信访接待和信访结案化解工作,多措并举,扎实化解信访矛盾。一是成立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信访领导小组,包案到人、责任到人,逐案化解。二是坚持落实院领导接访制度,使上访人直接能与院领导当面交流。三是定期约访、下访,加强与上访人员沟通,尽力解决当事人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消除上访人与人民法院的对立情绪。四是充分发挥审判监督程序的作用,对原审确有不当,且属本法院管辖的,由院长提起再审,不属于法院管辖的,院领导带领相关庭室负责人积极与上级法院沟通、协调,把工作做实做通,截止2010年11月底,上级政法委和上级法院交办的信访积案33件,已化解23件,没有一件以认定无理访形式报结。
    第三,积极构建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立案审查环节的沟通协调机制,与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平台,准确掌握本辖区的各种信息,利用立案调解的工作平台,充分发挥诉讼保全的作用,积极参加到涉及财产处分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为党委、政府更合理合法稳妥地处置各类案件,主动提供司法保障。对进入司法程序的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汇报,争取政府支持,必要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处置,努力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