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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全省政法系统“学枫桥、保平安、促发展”
先进个人少年庭庭长汪霞同志先进事迹

汪霞自2007年担任少年庭庭长以来,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先后推行分案起诉、案外调解、千里连线为异乡被害少年维权、判后释法、法官寄语、给罪犯家属一封信、落实接监“回家”、给留守儿童法律关爱等,成效显著,受到高院重视和肯定,2008年,省高院在《浙江法院工作简报》上出专刊编发推广她带领的少年庭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做法。

一、大胆改革  勇于创新

汪霞善于在承办的案件细微处寻找突破点进行开拓创新,到少年庭不久,在承办的一起辖区内有影响的大案中,被告人是少年犯,根据少年犯不公开审理的法律规定,以往对此类案件都采取不公开审理的做法,为了达到更好的社会效果,汪霞就从最高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中找到一个让社会大众满意又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对该案实行限制人数和范围公开开庭审理,并自制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限制人数和范围公开开庭审理审批表》,对此类案件实行院长报批制度。之后,又与公安、检察协调,确定并全面推行对未成年人实行分案起诉。审理少年刑事案件,庭前庭后延审以及庭审都与成年罪犯不同,耗时耗力,汪霞就探求简化审,同时坚持“三不简”原则,法定程序不减、诉权不简、法庭教育不简。在庭审方式上,汪霞积极营造审判指挥棒“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氛围,在审问内容上,情、理、法兼融。

二、倾心调解  保护诉权

汪霞倾心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享有诉讼当事人的地位,但在审判实践中,类似强奸、抢劫、寻衅滋事等案件涉及的被害人诉权往往得不到充分保障。对类似案件,哪怕直接经济损失极少,汪霞都会联系被害人,告诉相关诉权,引导他们参与诉讼,或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对待外地户籍少年被害人案发后返回老家无法到庭提起和参与诉讼的的问题,采取“案外调解”方式帮助索赔,创设千里连线为异乡少年维权活动,通过电话通讯方式解决此类被害人的赔偿问题。在工作过程中,汪霞注重听取了解民声民情,主动沟通。面对双方情绪激动,赔偿差距较大的案件,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心比心,推己及人,通过有效的协商和调解来妥善解决,不使矛盾升级和事态恶化,经办的案件调解率较高。

三、穷尽努力  落实帮教

汪霞积极开展少年庭特色工作,她推陈出新,首创判后释法,接着探索判决书后附设“法官寄语”,对少年犯进行个性“点化”,促使服判。针对恶习较深,罪行较重,要通过劳动改造纠正的,亦进行判后延伸,对就近关押的轻刑犯,不定期进所回访,落实亲属接监,让此类少年犯及时“回家”,二年来已联系落实了150余名外地户籍少年犯“回家”。汪霞还将工作延伸到少年犯释放后,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如帮刑满释放犯追讨工资;对审判过程中家长未到庭的,她都“给每个罪犯家属写一封信”,告知该犯的判决及关押场所等情况,督促家长及时与少年犯取得联系,加强管教。

四、社区矫正  拓宽渠道

二年来,汪霞应邀为大中专院校和企业、街道的万余名学生、企业妇女和村妇女干部作法制讲座十余场,她以生动详实的案例或伦理故事为他们开展法制教育,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担任“留守儿童”维权服务站主任一职,不管是孤儿的捐助款落实,还是弃儿被尼姑收养带来的问题,她都要管一管。在发现外地户籍少年犯罪占少年刑事罪犯高达75%的状况,她主动要求为外来务工人员讲课解决帮教问题。汪霞作为椒江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成员之一,努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在社区矫正清理脱管、漏管工作中,她带领内勤认真梳理,逐一摸排,反复核查,制作详细的核查统计,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分析,受到中院的肯定,中院在汪霞总结椒江法院“法律同城待遇”的基础上在全市进行专题调研,并将台州的这一做法在中央级报刊予以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