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概况 > 风采展示
2009年度三等功个人
民一庭助理审判员彭冲同志先进事迹

彭冲自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团结同事,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做好各项本职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受到了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同志们的好评。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彭冲非常注重加强理论学习。他利用院里学习夜和业余时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力求使自己政治头脑清醒,理论根底扎实,行动方向正确。同时还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在民事审判一线,没有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是不行的。为此,彭冲要求自己:一及时掌握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精神和内容,以提高自己办案能力;二认真学习案例分析,研读法学理论文章,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水平;三积极参加庭室案件研究和讨论,在审判实践中增长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他的政治业务理论素养和综合素质能更好地适应岗位职责和形势发展要求。

二、勤奋工作,爱岗敬业

彭冲始终不渝地坚持平心戒燥、与人为善、踏实工作的态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受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彭冲尽职尽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2007年在民一庭速裁组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20086月开始独立承办案件,全年办结118件,调撤率38.14%,当庭宣判率47.95%,无一案件上诉。2009年办结159件,调撤率44.65%,当庭宣判率31.40%,上诉2件,改判1件(属当事人二审变更诉讼请求)。彭冲还围绕审判中心工作,对在审判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总结,为院领导班子作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其个人撰写文章被省级、市级刊物录用。其中,《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施行后椒江法院民事案件受理及诉讼费用收取情况的统计分析》一文录用于市中院《信息通报》(2007年增刊第二期),同时还被省高院《情况反映》(2007年第23期)登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现状分析及对策》一文载于《台州审判》(2008年第1期);2009年撰写的《论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适用》一文在台州市法院系统第六届学术讨论会上获优秀奖。总之,在工作中,彭冲努力做到了“三个好”——本人份内的工作主动干好、领导交办的事情必定办好、同事求助的事情尽力做好。

三、廉洁自律,一心为公。

彭冲工作几年来,始终把廉洁自律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他办理的案件,从未发生过向当事人“吃、拿、卡、要”的情况,当事人或其受托人宴请均婉转谢绝。时刻保持着清正廉洁的形象,经得住考验,耐得住艰苦,顶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一个干干净净的人,做一个值得信赖的人民法官。临海市人张鉴选于200812月向他赠送锦旗,称赞他“公正执法、一心为民”,为法院树立良好形象作出了应有贡献。

四、积极参与法院文化建设

彭冲不仅注重对自身政治、业务素质的提升,对法院组织的文化建设活动均积极主动参与。2006年在椒江区法院年终干警及家属歌唱比赛中获第三名。2007年在椒江区法院年终晚会与同事共同表演的节目获一等奖。2009年,在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迎60周年国庆全市法院文艺汇演中,与同事共同演出的节目获二等奖。他还重视自身身体素质的锻炼,平时利用业余时间参与足球、羽毛球等活动,作为椒江区法院主力队员参加市中院组织的列届篮球赛、乒乓球赛。